校园文化建设规划设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
采购项目名称 |
校园文化建设规划设计 |
项目编号 |
LSZYCS[2020]45号 |
文件类型 |
更正公告 |
文件发布时间 |
2020年12月8日 |
采购人 |
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|
原文件类型 |
招标公告 |
更正事项和内容 |
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“校园文化建设规划设计”(项目编号:LSZYCS[2020]45号)”,根据实际情况现将招标公告予以更正,更正内容如下: 1、将原公告中“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:2020年12月1日9:00至2020年12月7日17:00”更正为:“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:2020年12月1日9:00至2020年12月11日17:00”。 2、将原公告中“统一现场勘察时间:2020年12月8日14:00”更正为:“因疫情原因另行通知”。 3、将原公告中“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起止时间:2021年1月11日13:00-13:30”更正为:“2021年1月14日13:00-13:30”。 4、将原公告中“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:2021年1月11日13:30”更正为“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:2021年1月14日13:30” 5、将磋商文件中第一章磋商须知附表中第13项“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9:00至2020年12月7日17:00”更正为:“2020年12月1日9:00至2020年12月11日17:00”。 6、将磋商文件中第一章磋商须知附表中第17项现场踏勘“采购人将于2020年12月8日14:00统一组织现场踏勘,如潜在供应商未按时到场参与踏勘的,后期所有因此产生的风险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。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理。”更正为:“因疫情原因另行通知,如潜在供应商未按时到场参与踏勘的,后期所有因此产生的风险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。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理。” 7、将磋商文件中第一章磋商须知附表中第18项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:“截止时间:2021年1月11日13:30”更正为“截止时间:2021年1月14日13:30”。 8、将磋商文件中第一章磋商须知附表中第19项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“2021年1月11日13:30”更正为“2021年1月14日13:30”。 9、招标公告及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。 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请谅解,希望各供应商理解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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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|
采 购 人: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: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联 系 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0833-22722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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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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